本故事纯属瞎编,如有雷同绝非巧合
和高-莺-莺有关吗?和高-莺-莺无关吗?
屋子里面没什么陈设,四周都是厚厚的水泥墙,对面是一扇铁门,门很厚,关门的时候会发出刺耳的响声,对着门的是一扇窗户,外面焊的铁条,窗户不大,每天阳光最好的时候,只能照到床上枕头这么大的一片。南方的夏天,空气湿度大,屋内狭小的空间进不来风,更是闷热异常。床上坐着的老者却愿意待在阳光下,因为这里一天只有几个小时能看见阳光。这位老者身体瘦弱,但是很明显是最近瘦下去的,看上去非常憔悴。一个月前还是花白的头发,现在已经全白了,脸上皱纹很深,透出岁月的沧桑,一双眼睛迎着阳光望向窗外,眼神里尽是忧伤。在眼前仿佛又出现了死去多年女儿的身影,他的思绪又回到了从前。
六年前,女儿在离村子不远的一个宾馆找到了工作,当服务员。当时全家很高兴,毕竟宾馆的工作环境非常好,比在地里干活强多了。尽管,这个宾馆距离市区很远,但是领导们经常光顾这里,效益非常好。女儿的生活算是有了保障。
我永远忘不了四年前的一天,晚上10点多,都要准备睡觉了,接到女儿工作宾馆的电话,说女儿不见了。我急忙和老伴赶到宾馆,看到女儿被从三楼抬过来,我当时脑中一片空白,只看见老伴哭着上前抱住女儿,等我抓住女儿手的时候,发现已经冰凉了。我问宾馆的人怎么回事,他们都含糊其辞,说我女儿是从楼上掉下来的。急忙送到医院,医生说早已死去多时了。我感觉天都塌下来了,反射性的给我弟弟和妹妹打电话。然后要求宾馆的人报案,他们都不同意,后来还是我借了一个手机打的110,但是110怎么也打不通,我只有跑到110指挥中心报了案。还是妹妹心细,她到了之后,发现我女儿,除了头发上有些血迹外,耳朵后面都是紫红色的,显然被人掐过,这引起我们对女儿死因的怀疑,经过仔细检查,发现女儿两个手腕子也是紫红色的,被人用力握过双手,上身的衣服纽扣少了几个;下身裤子拉链是开着的,裤子也穿得拧着,腰带也没了。妹妹怀疑女儿是被欺负过的。过了一个小时,警察才来,到了之后又说天太黑看不清,明天再去宾馆看现场。
第二天上午,法医来了,对我女儿进行尸检,出乎意料的是,这个过程只有十来分钟。后来听妹妹说,法医只是翻了翻眼皮,捏了捏胳膊和腿,解开衣服看了看,后来就说:“放心吧,你侄女是清白的。”我当时就很疑惑,把女儿换下来的衣服全部保留下来。
后来我仔细问了女儿的同事们,他们都众口一词的说女儿是从宾馆9楼跳到3楼自杀的,甚至还有人说,女儿平常精神就不正常,那天晚上看见女儿低头站在9楼服务台旁,心事重重的样子。我非常生气,女儿性格开朗,不可能有自杀的念头。他们越这样说,越加深了我的怀疑。后来市里领导专门开会,来解释我们的疑惑,但是他们提出的理由根本就不能让人相信,我的一个亲戚跟法医几乎要吵起来。我们很纳闷,既然他们认为是自杀,就是很普通的案子,市里领导怎么会如此重视?尽管我们强烈反对,警察最后还是做出了女儿自杀的结论,市里领导催促我们尽快火化尸体,我们当然不能同意。
第三天上午,我们把女儿尸体抬到宾馆,在三楼外还拉了个“还我女儿”的横幅,我们就是要让老百姓都知道这件事,知道我们的冤情。当晚,我们就留在宾馆三楼大厅,等于为女儿守灵了。
谁能想到,一觉醒来,只见窗外街道上到处是车辆和警察。接着又开来的两辆车,车上跳下来的竟然全是武警。武警们戴着头盔,一手拿盾牌,一手拿警棍,先在宾馆院子里列了四队,有一个当官的好像讲了几句什么,武警就顺着楼梯往三楼大厅冲来。我知道大事不妙了,拼命阻止,不让他们动我女儿的尸体,我哪打得过他们呀,被抬起来,扔到了楼梯转弯处的平台上。我老伴更惨被人倒拖双脚、头部和身体磕碰着楼梯拉到了院子里。随后十几个警察将装女儿尸体的玻璃棺材举过肩头,迅速冲下楼梯,放到一辆卡车上运走了。我老伴当时还拦住一辆警车含冤,也被人架开了。警察同时还抓走了我弟弟和另外两名村民。
后来,领导找到了我,要我在一份协议书上签字,马上火化尸体。他们大声说,不签字,就不放人(指被关在派出所的我弟弟等人),永远不签就永远不放。还说,签也要火化,不签也要火化,不签一分钱都没有。在那种情形下,一个农民还能做什么呢,武警都出动了,这么多领导威逼我,只能签字了。协议大概说赔偿我四万九千元,同意在当天晚上火化,拿到钱后不再追究任何单位责任。
后来人们都传言,当天是市里一把手的儿子到宾馆去玩,看上我女儿了,我女儿不愿意,被掐死后推出窗外的,我非常相信这个说法,因为女儿出事的五天前,她回家告诉我,有位市领导老盯着她,要请她吃饭,被她拒绝了,还说,这个宾馆太复杂,下个月就不打算干了。这个前因后果是能够吻合的。有多少人劝我,拿了钱就算了吧,这件事跟市里的高级领导有关,再怎么闹也不会有结果的。但是,我就是要为女儿伸冤,不能让我女儿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去,我不能接受这个事实。
到了年底,听说市里那个一把手因为腐败被撤职调查了,这给了我信心,于是,我和老伴开始漫长的上访之路。一去就是四年,在这四年中我们吃了多少苦就甭说了,连老家的房子都卖了。在这中间,经过一位法医的鉴定,查出我女儿内裤上有精斑,这可是唯一的物证啊。
去年,又听说市里那个领导被定罪了,同时还有70多个官员被查处。也就是在这时,我的事受到一位记者的关注。今年年初,这个案子终于上报了,接下来很多记者找到我,要报道这件事,包括香港一个电视台也找到我,录制专题节目。
两个月前,省里成立了专案组,要彻底复查女儿的案子。我和老伴都特别高兴,四年的努力没有白费,我女儿终于可以沉冤昭雪了。
几天后,我女儿的内裤被送到北京鉴定去了。然而过了三天,他们竟然说内裤上精斑是我留下的,随后我和老伴就被抓起来了,说是伪证罪。我还和他们说,精斑就算是我留下的,和我老伴没关系啊,抓我一个人就行了。他们不听,还是把我们俩都关起来了。而且,我女儿的案子因此定性为精神失常跳楼自杀。
现在,我被关在这里,心里尽是悔恨,悔不该不听人们的劝告,非要讨个说法,换来了什么呢?连我老伴都连累了。一个普通农民又怎么斗得过有后台的领导呢?
太阳西斜了,照进来的阳光也消失了,坐在床上的老者闭上眼睛,两行泪水流了下来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