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生活在城市,而且就生在这个城市,体会不到每年春运的苦,但是我从朋友同事的描述中还是能知道春节前后坐火车的不容易。为了买到车票半夜就要开始排队,上了车连站着的地方都没有,挤的两脚都离地了,为了不上厕所而戴上尿布湿,然而更不合理的是,人们为了享受这样劣质的春运服务,竟然还要支付比平时更高的票价。多年来,春节需要回家的人只能被动的接受这一事实,更多是一种无奈,顶多口头上发发牢骚而已。2007年的春运,必然会被人铭记,因为这一年铁道部破天荒头一回没有提高春运票价,人们在惊喜与欣慰之余记住了这样一个名字,郝劲松。
提起郝劲松那是大大的有名,从2004年8月开始,他一口气与铁道部、地铁公司和税务局等单位打了9场官司,从火车上购物吃饭索要发票,到地铁如厕索要发票,再到春运涨价,都是公益诉讼,虽然大部分是败诉,但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。特别是这一次,因为他致信铁道部长和由此引起的巨大舆论压力,终于迫使今年春运不再涨价了(当然铁道部不会承认这一决策与郝劲松有关的,肯定会说出一堆代表人民利益、以人为本的废话)。这是一介草民对抗强大的垄断机构的胜利,虽然只是春运的一小步,确是中国民主进程的一大步。
但是,人们不禁要问这样一个问题。铁道部年年涨价这个明显带有垄断性质,趁人之危的规定,为什么存在了这么多年?为什么十几亿中国人中、几乎以百万计的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法律工作者中只有郝劲松等几个人出来反对呢?这又要从中国历史说起了。
中国经历了太长时间高度集权的专制社会,统治者最害怕的就是老百姓知道得太多,并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,“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”,“儒以文乱法”等愚民政策都是历代统治者不变的信条。而焚书坑儒、文字狱等方法也是统治者不变的镇压手段,确实是不变的,就连刘邦、朱元璋等平民起义领袖,只要一上台也迫不及待的效法前辈,而且变本加厉的运用这些手段(这其实并不遥远,30多年前那场文字狱我想大多数人都记得)。中国老百姓也不容易,在如此重压下,不得已创造了“自扫门前雪”、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、“枪打出头鸟”等生存法则,形成了看客心理和严重的奴性。即使突然给了说话的权利,也不知如何正确表达。
现在,人民当家做了主人,再也不是谁的奴才。作为一个公民,一个纳税人,以上那些生存法则显然是不合适的了。现在的中国正处于从专制走向民主,从人治走向法治的转型期,我们更需要像郝劲松这样较真儿的人,这样公民意识觉醒的人,这也是大势所趋的。
与此同时,和这条新闻对应的,具有明显中国特色的评论引起了我的注意。这些评论说明,上面那些生存法则,那些奴性还广泛的存在于中国人的头脑中。说明,公民意识仍然离我们很遥远。
其一,“因为有黄牛党的存在,春运即使不涨价,也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惠,票价会二次提高,而且也是因为有他们存在,说明供求仍然不平衡,说明价格杠杆没有发挥应有作用,说明火车票价还不够高”,经济专栏作者薛兆丰就持这样的观点。如果是普通网友还罢了,作为这样一位经济专业人员、媒体工作者,发表这样的言论还真够没水平的,是不是飞机头等舱空调太热烧糊涂了?或者他还代表谁的利益?这就不好瞎猜了。首先从经济学角度讲,不是什么商品的价格都能交给市场定的,那些价格弹性非常低的商品和生活必需品必须要由政府干预。市场极度自由的美国也要花巨额补贴来控制和稳定粮食价格,也要干预汽油价格。而春运就是这样的必需品、稀缺品,这是由中国国情和传统观念决定的,这么多人就要赶在这几天回家,这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解决的。其次,市场化的基础是破除垄断,而中国只有一个铁道部,没有竞争,这跟民航还不太一样。如果把这样的必需品交给一个公司垄断而且还随便让他定价,那就真乱套了。你火车票价再高,只要比飞机便宜,人们还是会被迫选择火车,这样,纳税人的利益就被无情的剥夺了,因为铁路是公共资源,是用纳税人的钱建起来的。好比把粮食经营权都交给粮食总公司一家,而且价格完全不干预,那得饿死多少人呀!第三,黄牛党的存在只是说明供求的不平衡,但决不能用提高价格的办法解决黄牛党问题,如果把奥运会门票提高到10000元,是没有黄牛党了,但是这种与老百姓没关系的比赛还有什么意思呢?第四,这件事本身是不会给老百姓带来太大实惠,也许因为不涨价,乘车环境还会更差,但是这只是开始,下一步我们就要要求铁道部用加多车次等办法提高服务质量,我们有权利这样做,因为我们是纳税人。
其二,“郝劲松这样的人与政府部门打官司就是螳臂挡车”。我要说的是,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,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利属于人民,人民依法享有言论自由和监督政府工作的权利。在中国,人民不是螳螂,政府也不是车,而是被服务与服务的关系。说这话的人满脑子奴性,根本不理解人人平等这句话的含义,给他权利都不会运用。
其三,“郝劲松,还有以前乐于打官司的王海、李文,他们纯粹为了炒作,为了出名”。说这话的人就是典型的小市民心态了。明明自己是被制度化的麻木的,看到别人不麻木,勇敢的维护自己的权利,他还在一旁冷嘲热讽,看到别人成功了,就既羡慕又嫉妒。要知道,对公民来说“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”,他们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出名获利,是完全合理且合法的,不必费心猜测他们的动机,一点用也没有。什么时候这样的诉讼再也成不了新闻,这样的诉讼人再也出不了名,我们的社会就和谐了。
这两年,随着公民意识的觉醒,状告政府部门、垄断企业的公益诉讼越来越多,这些曾经不可一世的部门在强大的法律与舆论压力下,一步步走向妥协,垄断的冰山也在一点点融化,虽然进程非常缓慢且艰难。而这次铁老大放弃涨价,是其中最大的一项妥协,也是公民取得的最大一项胜利。这件事也必然超越它本身的价值,成为我国走向民主与法制的里程碑事件。
要时刻相信,我们生活在民主的国家(不要试图怀疑也不要嗤之以鼻),而民主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,更不是救世主赐予我们的,需要我们自己去争取。不要忘记也不要放弃宪法给予我们的公民权利,不要对司空见惯的不平等、不合理现象保持麻木与默认的态度,即使你没有能力和精力去抗争,也不要抱着客心态在一旁嘲笑抗争的人,更不要拿出馒头蘸一蘸屠刀下的鲜血,这些是可耻的。
最后,让我用德国牧师 马丁·尼莫拉 的忏悔诗结束本文吧。这首诗铭刻在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。
在德国,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,我没有说话——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;
接著他们追杀犹太人,我没有说话——因为我不是犹太人;
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,我没有说话——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;
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,我没有说话—— 因为我是新教教徒;
最后他们奔我而来,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。




